各级党委(党组)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问题,特别是针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严抓教育管理监督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,强化自我约束,令行禁止。节日期间做到“十严禁”:
1、严禁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。
2、严禁违规举办年会、节会、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,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宴请等拜年活动。
3、严禁违规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。
4、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消费卡、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节日礼品礼金。
5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。
6、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。
7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、赌博活动。
8、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9、严禁在节日期间展开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。
10、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、搞变通,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“推绕拖”。
您好!廉洁过节,从我做起。春节将至,请您带头廉洁自律,严守纪律规矩,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监察局“十个严禁”要求的落实。祝您节日愉快!
2018年2月11日